城市景观照明光污染五大现象及危害分析(一)
发布时间:2015-4-15 消息来源:天琢照明
导读:随着我国城市照明迅速发展,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在城市照明中得以大量应用,照明功率越来越大,光效越来越高,尤其是迅速发展的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使夜景照明的对象范围扩大,照明手段、照明方法更加丰富多样,照明时间延长,使得城市照明在原来功能照明的基础上又有大幅度的提高。
调研和调查测试结果表明,在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中,近年完成的城市照明项目,不同程度的出现超标与攀比现象。城市照明的迅速发展与不断提高,在产生许多积极意义的同时,也给城市光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如眩光、光干扰、色污染、光噪声、光逸散、天空发亮而使天文观测能力下降等。“城市光污染”已在不同领域,从不同角度提出,并越来越成为城市光环境中不容乎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城市夜景光污染概念
光污染问题最早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由国际天文界提出,他们认为光污染是城市室外照明使天空发亮造成对天文观测的负面的影响。后来英、美等国称之为“干扰光”,在日本则称为“光害”。
目前,国内外对于光污染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一般认为,光污染泛指影响自然环境,对人类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和娱乐带来不利影响,损害人们观察物体的能力,引起人体不舒适感和损害人体健康的各种光。从波长十纳米至一毫米的光辐射,即紫外辐射,可见光和红外辐射,在不同的条件下都可能成为光污染源。
广义的光污染包括一些可能对人的视觉环境和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事物,包括生活中常见的书本纸张、墙面涂料的反光及路边彩色广告的“光芒”。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见的光污染类型多为由镜面建筑反光导致的行人与司机的眩晕感,以及夜晚不合理灯光给人体造成的不适。
与“水、气、声、渣”等其它环境污染相比,人们对光污染的认识比较晚。20世纪70年代,国际上就对光污染问题引起了重视,开展了学术研究,提出了一些控制指标,如澳大利亚学者提了对控制光干扰(光污染)的光度参数最大值,包括垂直面照度(Ev)、灯具发射强度(I)、限增量(TI)等;又如英国在限制区域光污染中控制不同区域向天空照射光线的比值(UWLR),及进入窗户的照度(Ev)、灯射向无用方向的光强(I)、以及建筑表明亮度(L)等指标。
我国在此方面的研究较晚并且系统性不够,我们认为,对城市夜景环境的光污染问题应进行入系统地研究。
城市“光污染”现象及异因分析
在我们常规的思维当中,每谈到环境污染自然会想到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这四大类污染。实际上,“光污染”的危害不可忽视。有关专家指出,这一长期被人们忽视的污染源有可能成为21世纪直接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又一环境杀手。
现象一:天空变亮
“天空变亮”、“大地变亮”成为全球普遍性的光环境问题。
现象二:垂直面照度(亮度)提高
夜景照明使城市垂直面亮度大幅度提高,路边未做泛光照明的建筑表面照度:10-1~101lx,已做泛光照明的建筑表面照度:101~103lx。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有泛光照度标准,但超标者甚多。“亮度攀比”至使城市垂直面照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