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照明光污染五大现象及危害分析(二)
发布时间:2015-4-16 消息来源:天琢照明
现象三:光逸散
过多的室外光通照射到室内,影响人的正常工作与休息。
现象四:视野中的眩光
车灯、路灯、灯箱广告、建筑照明光源等是城市夜晚的眩光源;无路灯情况下的车灯眩光;有路灯情况下的车灯眩光;商业街中街灯太亮,并且汇聚在视觉中心,产生眩光;景观灯具太亮(反差太大),角度太低产生的眩光。
现象五:色光干扰
色彩斑驳的背景下的色辨识:
在闪动的色光背景下识别交通信号灯,造成识别困难;
在亮背景下识别交通信号灯,造成识别困难;
闪动的黄色信号灯与路灯交混不宜分辨;路口导向不明显;
色彩与变幻的光环境下,人会有视觉不舒适。
据悉,意大利和美国的科学家研究小组通过研究卫星提供的有关全球居民区和工业区光污染降低夜空能见度的资料后发现,全球有2/3地区的居民看不到星光灿烂的夜空,尤其在西欧和美国,高达99%的居民看不到星空。“星光照亮大地”的意义已不复存在,现在到处是耀眼的路灯、建筑照明、灯箱广告等造成的光污染使得人们在夜晚已难以看到美丽的星空。
在我国,这种情况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夜景绚丽多姿,然而夜景灯光在使城市变美的同时也给都市人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在缤纷多彩的灯光环境呆的时间长一点,会对心理和情绪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刺目的灯光让人紧张,人工白昼使人难以入睡,扰乱人体正常的生物钟。
人体在光污染中首当其冲受害的则是直接接触光源的眼睛,光污染会导致视疲劳和视力急剧下降。同时,不适当的灯光设置对交通的危害更大,事故发生率会随之而增加。人工白昼还会伤害鸟类和昆虫,强光可能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过程,许多依靠昆虫授粉的植物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光污染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分类原则,光污染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国际上一般将光污染分成三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
不少高档商店和建筑物用大块镜面式铝合金装饰的外墙、玻璃幕墙等形成的光污染属于白亮污染;大城市中设计不合理的夜景照明及夜间一些大酒店、大商场和娱乐场所的广告牌、霓虹灯等,强光直刺天空,使夜间如同白日,这属于人工白昼;舞厅、夜总会安装的旋转灯、黑光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则构成了彩光污染。
我国已故天津大学马剑教授则根据光污染的发生和造成影响的时间为分类标准,将光污染分为“昼光光污染”和“夜光光污染”。白亮污染即属于昼光光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则属于夜光光污染。